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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189名医护被隔离观察 这家医院院长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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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7 19: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剧情很魔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在全国上下团结一心阻击疫情 的同时,却有那么几位医院领导没有充分意识到疫情的重要性而严防严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今天小编就来盘点一波!
189名医护医学隔离观察,
院长防控不力被免职
据河池市卫健委通报,截至2月23日24时,广西河池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7例,其中都安瑶族自治县 (简称都安县) 20例,一下子成广西疫情热点。
都安县人民医院作为此次疫情都安县定点收治的医院在疫情发生后就被曝出各种医疗物资紧缺,包括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服、防护面罩等医疗物资。医护人员甚至临时用文件夹、塑料袋等物品来替代,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
2月23日,该医院189名医护人员,分流入住都安密洛陀大酒店进行医学隔离观察。此前该院一名麻醉科医师已于2月7日确诊,还曾为一确诊病例进行气管插管术。
2月13日,都安县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对工作不力的都安县人民医院院长罗立东就地免职。
2月21日晚,都安县纪委发布通报,对造成该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卫生状况较差、相关物资配备不及时的4名工作失职失责的干部给予党纪立案审查,分别是:都安瑶族自治县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峥,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黄永立,自治县职教中心主任玉胜忠、副主任李海胜。
2月22日,河池市纪委监委通报都安县2名处级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正接受纪律审查:
都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都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指挥部指挥长黄伟(正处长级)。
都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都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韩卫。
错把发热当普通感冒症状,
患者辗转就医7天才确诊
据《央视网》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林某某在确诊前,曾因发热于2020年1月25日至1月31日期间,先后多次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和赛罕区第二医院就诊,两家医院接诊医生每次均询问林某某是否有武汉旅居史,林某某回答曾去过沈阳。
两家医院未能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接诊医生对于林某某的发热症状及肺部感染情况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未彻底查明其病因的情况下,均以普通呼吸道感染或肺炎予以检查治疗,致使林某某在携带病毒状态下7天内反复辗转就诊,未得到及时收治。期间,林某某与多人外出聚餐、密切接触,导致其中1人被确诊感染,多名医护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被隔离,造成了疫情的扩散和严重的社会影响。
2020年2月4日,经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并报市委同意:
给予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李恒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给予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王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副院长杨海平(非中共党员、聘任制)记过处分,解聘副院长。
对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副主任马国栋,接诊医生李利香、翟晓菁、金智敏的问题,责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和市第一医院党委严肃处理。
对赛罕区第二医院院长李燕批评教育。
给予赛罕区第二医院副院长闫军党内警告处分。
对赛罕区第二医院接诊医生郭桂林的问题,责成赛罕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和赛罕区第二医院严肃处理。
密切接触者无人管,
独自在门诊、医院门口等待4小时
1月25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曾某,与其父母一同由新城区疾控中心救护车送至市第二医院就诊。1月28日,曾某的父母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并被转至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进行治疗,曾某则继续在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住院观察。
期间,曾某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经专家会诊,可解除医院医学观察。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在未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市防控指挥部请示报告的情况下,于1月30日自行决定解除曾某的医院医学观察,改为居家隔离留观。在决定曾某出院居家留观后,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未及时与曾某居住地的疾控中心进行对接,而是要求曾某个人与疾控中心联系救护车。
在救护车未到达医院的情况下,曾某独自在病房、门诊大厅、医院门口警卫处等待,导致其近4个小时未得到有效管控。同时,调查中还发现呼和浩特市二医院未能严格落实市委关于重大事项报告的有关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的重大事项存在报告不及时、避重就轻等问题。
经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并报市委同意,
给予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李桂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副院长王彩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副院长职务。
责成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党总支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问题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防控措施没到位,卫生院院长被免职
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履责不到位问题典型案例。
2月6日,督查发现,王振华作为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朝阳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未坚守岗位、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给防控工作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2月7日,巴林右旗纪委监委责成旗卫健委党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2月8日,经巴林右旗卫健委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振华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卫生院院长职务。
泄密患者病例,检验科负责人被追责
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县人民医院检验科科室检验员宋某某利用检验科细菌室电脑查询到该院感染性疾病科收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住院病历,拍摄图片发送到家人微信群。后其兄弟、亲戚先后转发到其他微信群,造成县域内很多微信群相互转发。
其行为泄露了患者住院的个人重大隐私负面信息,使患者名誉受损,造成群众恐慌,给该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负责人陈某某对自己科室的职工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失责,应负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富川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对陈某某予以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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